公安行政执法须现场出具的法律文书样本
来源:大城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10:15:33
式样一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时 分止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地点: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 ,单位及职务:
; ,单位及职务:
被盘问人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民族: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被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向被盘问人宣读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对人民警察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有权申请继续盘问人回避。
3、有权为自己辩解。
4、对人民警察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5、有权核对笔录(如果被盘问人没有阅读能力,人民警察应当向其宣读)。如果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6、有权对错误的继续盘问申请国家赔偿。
当场盘问、检查情况记录如下(包括对被盘问、检查人提出的问题及其回答情况,携带的财物名称、种类、型号、数量及当场检查情况等)/继续盘问内容记录如下(包括被盘问人的家庭情况、主要经历、有无前科及继续盘问情况等):
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样。
被盘问人(签名或捺指印):
年 月 日 时 分
对被盘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注明原因: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式样二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审 批 表
公 盘审字〔 〕第 号
拟继续盘 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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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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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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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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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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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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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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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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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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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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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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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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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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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盘问、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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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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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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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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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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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意见 |
(公安派出所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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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复印、传真或通过计算机网络报所属县、市、旗公安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或城市公安分局主管派出所工作的业务部门备案
式样三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通 知 书
公 盘通字〔 〕第 号
:
你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予以继续盘问。继续盘问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你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实施继续盘问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可以向 县(市、旗、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
特此通知。
(公安派出所印章)
年 月 日 时
此联交被盘问人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通 知 书
(副 本)
公 盘通字〔 〕第 号
:
(性别:男/女,出生: 年 月 日)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予以继续盘问,现继续盘问于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特此通知。
(公安派出所印章)
年 月 日 时
此联交被盘问人家属或单位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通 知 书
(副 本)
公 盘通字〔 〕第 号
(性别:男/女,出生: 年 月 日)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予以继续盘问,现继续盘问于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特此通知。
(公安派出所印章)
年 月 日 时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送达被盘问人。被盘问人(签名或捺指印) ,或者因 拒绝签名和捺指印。
已于 年 月 日 时通过 方式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单位(直接送达的应由被盘问人家属或单位有关人员签名或捺指印: ;邮寄送达的应挂号并附邮局收据;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号码: ;接电话人: )
如未在批准继续盘问后立即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单位,应注明原因:
承办人:
年 月 日 时
此联分别情况填毕后附卷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通 知 书
(存 根)
公 盘通字〔 〕第 号
继续盘问审批表编号:
被盘问人姓名: ,男/女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现住址:
家属姓名或单位名称: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继续盘问地点:
承办人:
承办单位:
批准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此联集中保管备查
式样四
***公安局
暂 存 物 品 清 单
公 存物字〔 〕第 号
物品持有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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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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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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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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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 审批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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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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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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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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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物品编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特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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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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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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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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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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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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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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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持有人(签名 或捺指印): 年 月 日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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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物品处理情况: 物品持有人(签名 或捺指印):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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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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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暂存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式样五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登 记 表
公 盘登字〔 〕第 号
被盘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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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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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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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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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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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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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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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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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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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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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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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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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物品清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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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续盘问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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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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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候问室时间 |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入候问室。 被盘问人(签名 候问室值班民警 或捺指印):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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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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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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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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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于 年 月 日 时 分释放或转为 。 被盘问人(签名 承办人 或捺指印):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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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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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候问室值班民警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式样六
***公安局
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
公 盘延审字〔 〕第 号
被盘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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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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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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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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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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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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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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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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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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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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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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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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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通 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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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延长继续盘问 时限审批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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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继续盘 问时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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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继续盘 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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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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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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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意 见 |
(公安派出所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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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旗公 安局或城市公 安分局意见 |
(县、市、旗公安局或 城市公安分局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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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此表须附在《继续盘问审批表》和首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