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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办理流程

来源:大城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09-09 14:08:04

群众投诉办理流程

步骤一:受理。对群众来信、来电投诉,统一由专人接收、编号、登记。

步骤二:办理。按照群众来信、来电投诉反映的情况,进行分类办理,对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及属公安机关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在登记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事项,及时移交警务督察部门处理,必要时,可以直接派员进行处理、督办。

步骤三,办结。对群众投诉的事项,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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